香港公司清盘、撤销注册和剔除注册有什么不同?[ 来源:注册离岸公司指南 发布时间: 11-04-18 热度: ]
香港公司可以通过三种方式“结束”,分别是清盘、撤销注册和剔除注册,这三种方式有何不同呢?这里简单阐述一下。 清盘 清盘是公司的生产运作停止,所有资产在短期内出售,变回现金,按先后次序偿还(分派给)未付的债项,然后按法律程序,宣布公司解散的过程。具体流程包括结算公司账目、变卖公司资产、偿还债项或将资金分配给公司成员和解散公司几个步骤。 撤销注册 撤销注册是比较简单、廉宜和快捷的公司解散程序,申请人可向注册处处长提交表格DR1,获批后即可直接撤销注册。 申请撤销注册的公司需符合以下条件: 1、 公司所有成员均同意撤销注册;2、 公司从未开始营业或运作,或在申请前已停止营业或运作3个月以上;3、 公司没有未清偿债务;4、 公司已取得税务局局长不反对撤销注册书面通知。 剔除注册 剔除注册较为特殊,是法例授予公司注册处处长的权利,现行法例并无订明向公司注册处处长申请剔除注册的条文。 处长如有合理因由相信某公司是不营运公司,可以把公司的名称自登记册上剔除。 当公司的名称自公司登记册剔除,公司便告解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