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时,保护客户资源一直是问题,大家给点意见[ 来源:注册离岸公司指南 发布时间: 11-05-06 热度: ]
出口时,保护客户资源一直是问题,如何隔开工厂和最终海外客户呢?这边是英国渣打银行给到的办法,如果你也有自己的技巧,请留下大家分享!
根据贵公司希望有效保护客户资源的情况,简单报告如下(以香港公司为案例解释): 案例 一. 供应商与您的香港公司商签订$100万合同, 香港公司再以$120万与美国客户签约,货物是30辆轿车,这样您香港公司作为中间商就会有利润20万美元,发货港为上海,目的港为纽约.出口商为上海ABC汽车厂,中间商为您香港EFG公司,进口商为您自己的客户—美国纽约OPQ公司, 现美国进口商向香港公司开出一个L/C,$120万(此证称为母证), 转开L/C 香港公司以母证为依据, 渣打银行向您的大陆供应商转开出一个L/C, $100万,此证称子证,子证仅可以修改母证如下条款:(见APPLICATION FOR PARTIAL TRANSFER OF LETTER OF CREDIT) 您的上海供应商接受渣打开出的子证,然后发货,将提单 $100万的发票,装箱单交给渣打,审单无误后,渣打通知中间商您的香港公司替换发票成$120万,渣打将$120万的新发票连同其它单据寄给美国的进口商银行,进口商银行审单无误后,解付$120万给渣打,渣打解付$100万给供应商银行,余额$20万则打进您自己香港公司在渣打的帐号. 背开L/C. 香港公司作为中间商向渣打提交100%的保证金,即$100万, 渣打据此开出一个全新的,完全独立的L/C 给供应商, 此称背对背L/C, 它可以修改母证所有条款,完全凭中间商意愿. 供应商接受渣打的背开L/C .然后发货,交单给渣打议付,发票全额$100万,渣打审单无误后,当场向供应商银行解付$100万, 同时通知中间商香港公司买单, 香港公司授权渣打对外解付,然后领回全套单据. 香港公司将该套单据进行替换,更改.如将出口商发票$100万改成自己发票$120万,将有供应商名字的提单替换成有自己香港公司名字的提单,其它单据照样更改.然后交给渣打银行议付.渣打银行对照母证审单无误后,向进口商美国客户寄单索汇,进口商银行审单无误后向渣打银行解付$120万, 同时通知进口商赎单提货. 两者区别 1. 转开出来的子证的所有条款,都必须依据母证原有条款开出. 2. 转开L/C 只适用交易货物不发生变更,改装,加工等. 3. 转开L/C 如操作不慎,有可能泄露中间商机密,要求转证银行对转证有熟练掌握. 4. 转证情况下, 出口商只有在母证货款付给中间商后,才能取得货款.. 5. 背对背L/C 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