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申请海外利得不交税的注意事项和要素(精华)

[ 来源:注册离岸公司指南 发布时间: 11-04-27 热度: ]
在香港,只有在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利润才须缴纳香港的利得税.确定利润来源地地一般原则是:查明纳税人赚取有关利润之活动,以及该纳税人从事该活动的地方.
关于贵公司是从事商品或货物买卖而赚取利润,请提供以下问题之资料及文件,以便本所对贵公司之利润来源做一个初步的了解.
1. 公司销售之主要货物种类?
2. 公司购货之主要货物种类?
3. 公司在何地接受顾客之订单, 怎样与顾客接洽 (如电话/传真/电邮),如何订立销售合同?
4. 公司在何地向供应商购货, 怎样与供应商接洽 (如电话/传真/电邮),如何订立销售合同?
5. 公司由谁负责与供应商及顾客接洽, 该负责人之香港身份证号或国外护照号码?
6. 货物在何处贮存?
7. 货物在何处付运?
8. 公司在何处出具销售发票?
9. 公司在何处接爱购货订单?
10. 公司购货及销售之融资安排是怎样(如透过信用证安排,电汇或支票)?
11. 公司最方要之五个货物供应商之名称, 地址及购货金额?
12. 公司最主要之五个顾客之名称, 地址及其销售金额?
13. 公司之办事处设在何处?
14. 如贵公司在香港设有办事处,该办事处主要从事什么活动?
15. 公司在何处设立银行户口
香港税务局一般都要求纳税人提供中够之有关文件以证明上述问题之真实性,以确定纳税人所得利润之来源.

[[i] 本帖最后由 danielmll 于 2007-11-16 11:19 编辑 [/i]]

网友解答



[color=Red][b][b][b][b][b]香港公司操作误区

香港公司作为国内贸易企业或SOHO使用最多的海外公司,确实具有其吸引人的税务制度和无外汇管制等特点,但是作为海外离岸公司中管理最严谨的地区,其在管理和报税上的问题还是引起了很多人的重视,下面就一些大家关心比较多且容易误导的问题作些解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误区一:成立香港公司后,不论在世界何处做生意,只要不在香港当地营业,便无需在香港作核数师报告或向香港税务局申报。      
    该观点是完全错误的。有一些国家或地区,例如bvi,只需每年缴交年费便可。因为bvi政府声明不可在当地进行业务,所以bvi公司不需要递交相关财务报告。但香港有限公司则不同。香港公司要遵循香港公司法。任何香港有限公司每年都必须递交核数师报告,交代该年度内公司所从事的一切业务。无论公司有无盈利都必须递交报告。如果公司的盈利并非在香港产生,则香港税务局就无权要求该公司缴交利得税。那为何“无需做核数师报告”的谬论会在许多公司中流传呢?因为核数师报告并非任何人都可以做。必须持牌的注册会计师方可做核数师报告。内地的许多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