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申请获取“不反对撤销公司注册通知书”?

[ 来源:注册离岸公司指南 发布时间: 11-04-18 热度: ]
  如果投资者有另外的发展计划,要将现有的香港公司注销,其中一个必经的程序就是申请获取香港税务局局长发出的不反对撤销公司注册通知书。 或者内地人士会觉得这个通知书的名称有些怪异,其实这是香港强调股东对公司拥有绝对所有权的体现,具体这个通知书怎么获取,我简单来说说。 谁可以申请? 公司的董事或成员(附上授权书) 公司的提名人(附上提名书) 怎样申请? 申请人需要提交已经填好的申请书和申请费用270港币(2010-3-15)。 ☆ 提交方式可以是邮递或亲自提交,邮寄寄往“香港邮政总局邮箱132号税务局局长收”,亲自前往则到香港湾仔告士打道5号税务大楼1楼信件及表格收发柜位 。 ☆ 相关收据税务局会在14天内寄出,如申请人急需收据,则要把申请表交回税务大楼撤销注册组,翌日可取收据。 ☆     无论申请结果如何,270港币都不会退还。 申请的受理 如果公司没有未完成的税务事宜和未清缴的税款,税务局会在21个工作日内发出不反对撤销注册通知。 如果公司不符合撤销条件,香港税务局局长会发出通知书,列明公司未尽事宜,申请人办妥所有事情后,即可填好通知书下半部分递交税务局,重新申请,无需再缴纳申请费。 可获取不反对通知书的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税务局局长会发出不反对通知书: 1、公司从未开业或已停止营业;2、公司将不会开始/重新营业;3、公司已出售所有存货、物业及证券;4、公司没有未清缴的税款包括利得税、物业税、印花税、商业登记费及与该等税项有关的罚款及法庭费用;5、公司没有在税务条例下尚未完成的责任,包括未交回税务局已发出的报税表、以书面通知税务局局长公司就任何课税年度应课税但未收到有关年度的报税表 ;6、公司没有尚未回覆税务局所发的任何查询 ;7、公司的评税没有尚未完结的反对或上诉 。 怎样查询受理情况? 致电0852 2594 1788 邮递信件到香港邮政总局邮箱132 号 发电子邮件到[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