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立进口信用证须注意的问题

[ 来源:注册离岸公司指南 发布时间: 11-04-18 热度: ]
  信用证事关货款交付,办理过程自然不可马虎,任一程序出现错误或相关条款阐述有误都可能损害贸易双方的利益,这里我简单总结几个信用证开立过程需要注意的问题。 1、 申请开立信用证前,需落实进口批准手续和外汇来源。 建议事先了解需要准备的文件,避免因文件不全而影响贸易进度。 2、 信用证独立于买卖合同,涉及的承兑条件应详细列明。 信用证一经开立就在银行和买卖双方之间建立了一种独立于买卖合同的关系,所以不得用“参阅XX号合同”作为条款依据,所有货款交付条件(包括需提交的单据)都必须表述清晰和完整。 3、 银行一般都是凭单付款的,不会理会货物的质量,所以建议进口商开具信用证时规定要求对方提供商检证书。 4、 国外通知行由开证行决定,如果进出口双方在协商时有指定的通知行,可特别说明以供开证行选择通知行时参考。 5、 条款中要明确是否允许分批装运、转运、第三者装运的内容。 信用证是独立的由银行开立的有条件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切不可因双方签订了谨慎的贸易合同就大意应对信用证办理,你可选择一家专业的代理公司代办信用证,他们一般有丰富的经验,委托他们办理可以省心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