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港公司不活动申请的常见问题

[ 来源:注册离岸公司指南 发布时间: 11-04-18 热度: ]
  香港公司成立后,如果暂时没有业务,可以向公司注册处申请,宣布公司处于不活动状态。公司的不活动申请获批后,可豁免递交周年申报表。 1、 公司要申请宣布处于不活动状态,需要提交什么文件?答:按照《公司条例》规定,私人公司可通过一项特别决议,宣布处于不活动状态,并向公司注册处处长交付这份决议。 2、 公司正式成为不活动公司的时间如何确定?答:公司处于不活动状态的初始时间以向公司注册处处长交付特别决议的日期为准,如果特别决议里另有指明,则以指明日期为准。 3、 在今年公司成立周年日后提交特别决议,是否需要提交今年的周年申报表?答:如被当作是不活动公司的日期在公司成立周年日后的42天后,则公司仍需要提交今年的周年申报表。 4、 如何使公司不再当作不活动公司?答:当公司向公司注册处处长交付一份特别决议,宣布公司拟定一项符合规定的有关会计交易,公司便不再当作是不活动公司。 5、 公司恢复活动后需要提交当年的周年申报表吗?答:这取决于公司恢复活动的时间是否在公司注册周年日后42天后。若在第42日或之前,即需要提交周年申报表;若在第42天后,则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