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香港公司法定义务 避免违规被处罚

[ 来源:注册离岸公司指南 发布时间: 11-04-18 热度: ]
  香港法律强调公民守法的主动性,默认公民知晓所有的法律制度。故在香港注册公司后,自觉学习相关知识很重要,这样可避免因未尽义务被追究责任被惩罚。 在税务方面,香港公司除了应按时报税缴税,依据香港的《税务条例》,还负有保存业务记录和通知更改通讯地址的义务。 保存业务记录 香港税务条例明确规定凡在香港经营某行业、专业或业务的人,须就其入息和开支备存足够的记录,便于评税工作的进行。 这些记录被要求保留至少7年时间,如果没有合理辩解而没能遵守保存记录的义务,最高可被罚款10万港币。 税务条例明确规定了需保留的记录内容,包括: 1、 凭单、银行结单、发票、收据; 2、 记录收入、入息、付款和开支的账簿; 3、 在此行业和业务方面的资产和负债记录; 4、 在此行业业务中收取和支出的一切款项的一切记账的记录; 5、 在此行业业务涉及的货品买卖记录,记录要包括货物和买卖双方的足够多的细节,便于税务部门核实货物种类、价值以及买卖双方的身份; 6、 年结当日的营业存货的陈述书以及关于清点存货的一切记录。 通知更改通讯地址 税务条例规定,如公司通讯地址有更改,需在1个月内通知税务局。 通知税务局的方法有以下5种: 1、 下载填写税务局网站的《通讯地址变更通知书》(IR表格第1249号),并邮寄至香港税务局; 2、 写信通知税务局; 3、 使用“香港政府一站通”; 4、 使用“税务易”; 5、 填写“报税表—个别人士”的附录。 为了确保你能及时收到报税表等政府信件,建议尽快通知税务局香港公司地址变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