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申请海外利得需提供的资料

[ 来源:注册离岸公司指南 发布时间: 11-04-18 热度: ]
  若香港公司的经营活动发生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之外,所获取的利润属海外盈利,此种盈利不必向香港税务局缴纳根据盈利计算的利得税。 业务不在本港发生即可申请海外盈利,可以以下面几点来验证业务是否在本港发生:(1)供应商和客户均不是香港客商;(2)订单的签署过程均不在香港发生;(3)未在香港发生报关、收发货等;(4)未在香港政府留有任何经营纪录等。 申请海外利得的条件和必须提供的资料(及需交代的事实) a、公司在内地之组织架构图,办公室地址及面积,内地雇员之数目,雇员之姓名、职位、职务及薪金。 b、购买及销售货物之类别。 c、交易地点及由谁找到供货商及如何决定购货的价格。如是协商请解释协商过程,包括地点及联络人。 d、每宗购货,有没有签正式购货合约。 如有,请描述该合约如何商讨,在何地及由谁人草拟及签署。 e、解释如何给购货单予供货商,包括地点及接洽人。 f、供货商怎样及由何处安排运货及谁人于运货前验货。 g、供货商之货物有否经香港运送。公司有没有存货于香港。 h、 公司购货之资金来源及付款给供货商之方法。 i、供货商跟公司,公司董事或股东是否有关系,有何关系。 j、从甚么途径、由谁人及在何地取得客户。如何决定销货之价格。如是协商,请解释如何进行协商包括地点及联络人。 k、每宗销货,有没有签正式销货合约。如有,请描述该合约如何商讨,在何地及由谁人草拟及签署。 l、怎样及在何地接受客户之订单。谁人决定是否接纳订单。 m、公司怎样安排运货给客户。 n、客户付款之方法。 o、 客户跟公司,公司董事或股东有否有关系。 p、提供买卖合约最大两单交易之买卖合约、订单,签名确认订单,其它往来商务传真,货运文件。